我父親1970年下鄉,1980年回成,一直沒有工作。現在59歲了,馬上面臨退休,作為他的長子我正在幫他跑退休事宜,但所在區的人纔中心的回答是:『你父親下鄉10年的工齡全都不算了,去那你都找不回來。』我想請問政府,當初國家對我父親這帶經歷了上山下鄉人的承諾還算不算數?我父親當初響應當和國家號召,荒廢了10年的青春真的就找不回來了嗎?快60的人了,老了老了連最基本的養老保險都享受不了嗎?如果領導單位需要我父親的任何資料我都可以通過郵箱把掃描件發送給您。
尊敬的網友:
您好!鄉齡審定的前提是要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如果沒有參保,鄉齡也無法審定。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