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同志們:你們好!請問:我是時代11花園號3單元住戶。我們入住都已經一年多了可燃氣至今未通,我們曾多次找物業問及此事一直沒能解決,甚至說此事不由他們管,我們在裝修前已向物業交了裝修抵押金,裝修完後也沒有退還,這筆錢物業是否有權收?有沒有法律(法規、條文)受權?收後這筆錢去往何處?燃氣問題到底該如何解決?我們不能一直用電做飯吧!
尊敬的張金華網友:
收到您的問題,我們十分重視,縣政府有關領導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解決幸福時代花園等小區的天然氣問題,現正在積極協調,促其抓緊組織施工,力爭早日用上天然氣。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