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導,您好:
因工作注冊調動問題,由原來單位注冊地:開發區,轉移到了新的單位注冊地:保稅區.因此公積金由原來開發區的農行,變到了保稅區的建行.
因我在單位注冊地變動前已經申請批准下來了公積金貸款購房,且已經還款一年,但是因為工作此類的調動,不知道後面原農行賬戶中的未用完餘額,和在新單位注冊地的建行賬戶內的額度如何變化使用,不得而知.
是否原農行賬戶內的未用完餘額會直到用到打完為止呢?!
因單位和農行公積金負責人說法均不一致,造成我很大困惑
非常感謝您在百忙之中解決我困惑的問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