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是一名剛剛參加工作兩年多的年輕人,現在面臨的問題是幫助父母改善居住條件,為自己准備婚房兩項難題,今年在政府的幫助下我父親申請了限價房購買資格證明,已經在嘉暢園拿到了選房號,但是我由於父母的年齡過大,如果以他們的名義貸款只能貸十年多一點,月供壓力很大,所以我選擇在中德銀行以共同借款人或者以我的名義貸款購買該房屋,因為保障性住房需要津房置業擔保,所以中德要求在購房時把我的名字作為共同購買人加到房產證上,但是我還需要買房啊,最近看中了河北區北寧灣的58平米小戶型,很適合我們這樣的年輕人做婚房,我想問,如果按照中德銀行的說法做了共同購買人我們父子是不是都會受到限購令的限制不能在市內六區購買商品房呢?特殊情況下作為共同購房人以後再買房會受到限購令的限制嗎?盼望回復,謝謝您!
劉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