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駕駛輕型箱貨車過彎時被後方一三輪車追尾致雙方車輛不同程度受損我方一人受傷住院至今,經交警認定爲後車全責,交警讓雙方先行協商解覺,對方出全部醫藥和車輛修理費,另外補償受傷人員1000元,車輛3000元。我方是上班一族月工資1500左右,車是營運車輛事故後一直在租車營運。想問對方提出的補償辦法是否合理?國家對本次案例補償金有什麼有什麼覈算辦法嗎?
尊敬的劉勝龍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1、 首先,要說明的是調解是雙方平等自願,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情況下,你們雙方認可就可以生效。
2、 賠償應該按照據實地原則,覈算的辦法是你自己舉證證明這次交通事故給你帶來的全部損失比如說你醫療費是多少錢就是多少錢。誤工費是你誤工的天數根據你月收入標準確定。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耿衛華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