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你好,我是購買該限價房的普通市民,就近期開發商行為產生的幾個問題作如下反映:
1、該項目於12月11日開始登記的,但登記時卻不公布價格。同時將購買人的資格證扣留,導致即便對項目不滿意的購房人也無法及時辦理其他項目的購買事宜。
2、該限價房就開發商透露且上報的價格,均價在7700元/平方米,價格太高了,這價格是如何計算的?這個價格有依據嗎?再者進行資格審核的時候要求收入低於三萬纔能辦證,房價卻定這麼高。這叫購房人怎麼買房呢?
3、開發商安排了450個購買車位的名額,安排購買車位的客戶優先選房,這個行為於理不合。他既然提供了車位,而購買車位的客戶雖然多花了錢,但是也購買了車位,並沒有比不購買車位的客戶更多付出什麼,那麼為什麼可以具有優先購買權呢?還是說開發商在借著賣車位的機會借機斂財?並且車位的價格是物價局批復的價格麼?還是說開發商有權買房也有權夾帶附屬項目。
周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