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
您好!
我有一朋友,環城四區農業戶口,27歲結婚,婚後無子女,去了很多地方看病和檢查,均不奏效。可能是天意,一天在其父回家途中偶撿一棄嬰(女),估計當時只有一兩個月大,遂到公安局報案(有報案證明),並在家中撫養。同時始終未放棄求醫問藥,一年多後,奇跡出現,夫妻又育有一子(現已上戶口),請問這種情況能為當年撿拾的棄嬰上戶口嗎?因為對這個小孩,他們也已經有了很深的感情了,她又是這麼可憐,被父母拋棄,現在馬上面臨要上學了,請領導們幫忙!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2月2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