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曾諮詢:
本人辦理了一筆銀行房屋按揭貸款,我和我愛人是共同借款人,房本名字為我愛人的名字,想在房本上增加我的名字,是否可以辦理。貴局答復說可以由我和我愛人攜帶身份證明和房本直接去區房管局辦理姓名增加手續。
可是我諮詢河西區房管局,該局回復說如房屋有貸款已抵押,不能辦理任何變更、增加等所有業務。
領導能幫我解決該問題嗎?謝謝
羅華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