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於2009年8月購買了武清盛世陽光小區一樓的一套2居室商品房,購買時沒有合同,只有一份臨時協議,定於2010年五月交房,一直到現在房子也沒有交付,上個月去看房,發現客廳少了5平米,變得非常窄,嚴重影響使用,後來又經過房產部門核實,武清不允許一樓蓋商品房,一樓只能作為儲藏室,所以我們的房子的產權證只能標注上是儲藏室而不是商品房,這樣房子的價值將大打折扣,請問這個情況屬實嗎?開發商這種欺騙的行為是不是違法的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督查室 2010年12月27日
尊敬的徐慶華朋友: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務網的《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我單位十分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經調查核實,盛世陽光小區用地於2007年12月31日取得用地批准手續。天津市雍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08年7月24日摘牌後進行陽光家園住宅小區的開發建設。該公司所建住宅小區在用地上符合審批。
經查閱《天津市商品房銷售登記表》,核實徐慶華所提出『盛世陽光小區』應為怡景花園1-6號樓。對於所提交房面積和儲藏室問題,該公司已向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地產管理局市場處書面承諾。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陳咀鎮政府
武清區房地產管理局
201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