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好!
我是2010年2月份入的天津市集體戶口,2010年7月份買的天津市北辰區美震中環時代的限價房,2010年8月取得了房屋預告登記證,根據商品房合同,我的房子得2012年11月份交房,辦房本更要晚些了。
我的愛人和小孩都是外地戶口,我想問一下:用商品房合同可以把愛人、小孩和我的戶口都簽到房子名下嗎?
小孩面臨上學,急切期望得到回復!不勝感謝!!
尊敬的程愛華: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2月2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您為全日制本科學歷,按現行戶口管理規定,待您房屋產權證下來以後,您愛人及子女可按人纔家屬政策申報在津落戶。如您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