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市長同志,您好,
我是一名在空港經濟區內美資企工作的員工。首先感謝交管局和環保局的領導對我以前在『政民零距離』提出的問題的及時熱心的回復。
我家有一處老房子在和平區長春道268號二樓,是2層兩戶的小二樓,那一片的房子是在日租界時期蓋的,木質地板,又經歷過唐山大地震,房屋質量經常出現牆壁開裂,漏雨等問題,而且冬天沒有暖氣,陽光都被樂賓擋住。我家樓下是一個臨街的飯館,大約從10年前開始經營,我還記得2000年我高三的時候,白天窗外是濱江道風味食廊的叫賣聲和燒烤煙味,晚上就是樓下的喧嘩和炒菜的煙味。而且樓下把公用面積的走道改成了後廚操作間和儲藏室(見附件照片),造成我們每天出行很不方便,相關問題我也問過工商局,答復是10年前已經頒發了營業執照,現在樓上居民不同意也不能收回執照。環保局的答復是,只能治理油煙和噪聲,但是不能徹底解決問題。
由於一直沒有等到拆遷,我家在我大學畢業的時候在郊區買了一套小產權房居住。和平區的房子已經無法居住,因為是公產房也不能出租,由於是老房又不能買成私產,就一直空閑。拆遷也一直沒有消息,不知道什麼時候纔能改善我們的住房條件。我明白政府也想改造老城區類似於貧民窟的問題,讓天津市的中心區乾淨整潔起來,但是由於有的住戶要求拆遷費太高不好實行。
我考慮是不是有一些間接地解決辦法,比如如果不能達到所有住戶的拆遷條件,能不能政府出資先對一些願意搬走的住戶實行拆遷補償然後把房屋劃到政府財產,再進行後續的整修或出租或整體拆遷等工作?因為我相信大部分的老鄰居還是想搬走改善住房條件的。期待您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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