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東東盈裡小區5樓居民,房頂是6樓住戶的露臺,幾年來一直漏雨。多次找物業,物業一會讓等,一會說不歸他們管。我想自己修,可6樓沒人,我上不去。我覺得,即使需要我自己修,也該有個部門負責協調鄰裡,否則要物業也就沒啥用。請問這事誰該管?
吳鳳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