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各位領導:
國務院於2009年9月2日在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實施績效工資。
第一步從2009年1月1日起,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
第二步從2009年10月1日起,在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
去年我市在教育系統實施績效工資,並進行了相應的績效工資補發。
今年11月16日我市出臺文件決定在基層衛生醫療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
距離國務院決定2009年10月起實施績效工資的時間有一年有餘了
請問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是否有補發。如有補發,補發額度是怎麼樣的。謝謝。
王麗網友:
您好,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是否補發要根據各區、縣衛生局的實際情況,請您諮詢所在區、縣衛生局。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