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的戶口是08年作為應屆畢業生落戶天津的,為單位集體戶口,歸河北區江都路派出所管轄。現在要登記結婚了,對象是家庭戶口,歸東麗區張貴莊派出所管轄,戶主是我岳母。我本人已經買房,但是還未交房。
請問我這種情況登記結婚以後戶口能否隨對象落入她們家?如果能落的話需要哪些手續?河北區的戶口是統一在河北分局辦理的,張貴莊派出所的戶口辦理是在派出所還是在東麗分局統一辦理?
急盼領導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2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