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個部門領導,我有如下兩個關於浯水道限價房的問題,希望您能給予回答:
1.根據《津津南浯(掛)2010-140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開掛牌出讓公告》的規定,該地塊須在2010年10月20日之前取得施工許可證並開工建設,在2010年11月30日前取得銷售許可證並開盤銷售限價商品住房。請問該地塊目前是否已經取得銷售許可證?如果還未取得銷售許可證是否可以認定為違規,該如何處理?下面是該地塊出讓《公告》的鏈接:
http://www2.tjfdc.gov.cn/Lists/List7/DispForm.aspx?ID=4772
2.根據《津津南浯(掛)2010-140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開掛牌出讓公告》的規定,該地塊須在2010年11月30日前取得銷售許可證。又依據《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津政辦發〔2010〕64號)的有關規定,對已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並在售樓處現場公示。請問這是否可以理解為浯水道限價房項目必須在12月10日之前開盤銷售,否則將涉嫌違規?下面是《意見》的鏈接:
http://www.tjzfxxgk.gov.cn/tjep/ConInfoParticular.jsp?id=21235
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對以上問題給出正面的回答,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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