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趙苑西裡小區,今年實行了集中供暖改造,改為熱電供暖。最近要交集中供暖的暖氣費,為何還要讓之前的物業批准?之前物業供暖不達標,小區很多住戶未交齊暖氣費。現在改為集中供熱,室內溫度達標,很多居民都願意按時交供暖費。但現在設置補以前物業費暖氣費纔允許交集中供暖費,影響了居民交費的積極性。建議把問題分開解決,居民與物業的問題另行解決,先讓居民按時交集中供熱的暖氣費。以免影響居民交費的積極性,形成惡性循環!!
您好,請電話諮詢市供熱辦:23284009。感謝您對我委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