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鑫嘉園(原盛世鑫城)違約,不能如期交房,一個月前遞交退房申請,退房款按一年前預付原款計算,業主已經遭受因開發商違約造成的利息損失和其他機會成本損失。即便這樣,退款期限還是一推再推。請問政府相關部門能否督促一下開發商退款?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督查室
2010年12月1日
尊敬答網友:
您好!經協調,開發商已與您取得聯系,同意業主退房,並在積極安排房款,現已退給該業主部分房款,開發商表示將以最快速度將剩餘房款全部退齊。謝謝!
武清區王慶坨鎮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