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的領導:
您好!我想諮詢一下,我是在塘沽上的生育險,懷孕後回老家生育,可以得到醫療補貼,生活津貼,還有可以醫療報銷嗎?還有就是生活津貼是幾個月的?生育險的條件是什麼?謝謝您,請您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本市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有特殊情況不在本市定點機構生育,需要得到參保社保分中心的批准,建議與具體參保分中心進行溝通。正常生育或妊娠滿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15天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沒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生育津貼。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30天生育津貼。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