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區政府領導:
請問一下,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上,1:1的還遷政策是本次拆遷的基本政策嗎?對多年前非本村人該村購房,已經在天穆鎮辦理了過戶手續,也同樣實行1:1還遷政策嗎?如有不同,應該執行什麼政策,是不是區政府應有一個統一的文件或規定,不能由村裡說什麼是什麼?敬請區政府領導給我一個滿意的答復。
尊敬的趙靜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室立即就您所諮詢問題與相關部門進行了溝通。此次城中村改造實行以宅基地換房的基本政策,即以證載宅基地面積為依據與還遷房建築面積1:1實行就近定向安置(公寓式樓房以證載面積為依據)。在此次城中村改造相關政策中有明確規定,宅基地面積以具有鎮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宅基地使用證》、《建房證》、《土地使用證》等有效證件為依據予以確定。鑒於您已在天穆鎮辦理了正式的過戶手續,應算作擁有合法手續,可享受城中村改造1:1比例還房的基本政策。如需進一步確認,建議您與天穆鎮進行溝通(26630968),工作人員將根據實際政策和您的實際情況,給予妥善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天穆鎮人民政府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