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區長:
您好!我是一名業務人員,因行業的特殊性,長年出差在外,錯過了08 09兩年暖氣費繳納時間(06年買的房,06,07年交了),今年11月份去天津楊柳青供熱中心打算結清全部取暖費用,詢問後纔知道光滯納金就9000多元,三年(含2010年)一共需要15000多元。我一個小小的業務員實在無法承擔如此高昂的滯納金。
另據我所知停止和恢復供熱要用戶提出書面申請,像我這種長年不在天津的怎麼辦?我願意繳納所欠本金,滯納金能否予以減免?
最後祝願周區長工作順利。
您好,請電話諮詢市供熱辦:23284009。感謝您對我委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