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住和平區福長裡二號。患有心髒病不能全身心去工作。
幾年來,對門鄰居養了三只狗(但規定只准養一只)常常亂叫,(請注意是亂叫),出門不拴狗鏈,已侵害到我的合法權益,嚴重乾擾和影響了我的正常生活,甚至威脅到我的生命安全。雖然我多次到體育館投訴,始終不能解決問題。都因狗有』戶口』,不了了之。
今年二月九日我剛看病回家,不想被其三只狗跑出來在我的背後突然狂叫嚇到,造成心梗,後到醫院進行搶救,差點死亡(醫生已下病危通知書)。出了這情況,養狗人應當有所收斂,然而,他卻我行我素。昨日晚九點多,又發生這種情況,他放狗出門不帶狗鏈,兩只狗突然衝我亂叫,嚇到了我。
我想問:為何《養犬規定》只准養一只,他卻能養三只?
為何《養犬規定》攜犬出戶時,需用束犬鏈牽領。他不尊守卻不能管?為何時至今日公安不能為我排除乾擾?為何只講狗權,不講人權?
我真的不知道,也許有一天,被他的狗叫驚嚇而死!請幫幫我吧!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9月3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民警及時到達現場進行了查處,並已對犬只進行了處理。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