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領導:
我有去年交付給我的一套新住房,並經過一個采暖期,供熱很好。今年我不打算住哪裡,想辦停供熱。供熱辦說市裡規定2年以後再辦理,還要交今年的供熱費。真叫我們很不理解,人不在那住還要交費,這哪是為民辦事啊!這不是在為老百姓增加負擔嗎?希望市領導認真過問一下有關部門,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辦法,不要為了解決別的問題和利益,再給百姓增加負擔,把霸王條款強加到百姓頭上,簡單了事,還是實事求是些好。但願市領導在供熱前能解決好此事為盼!
渴盼能得到滿意答復
此致!
2010 8 30
朱連起同志:
您好,請電話諮詢:23284009。感謝您對我委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