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員:
您好!我於2010.7.21曾諮詢過異地安置養老人員的就醫問題並得到了您們很好的答復。有關異地安置人員的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支取問題答復中告訴我『個人賬戶資金由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社會保障卡(基本醫療保險專用卡)支付給本人』。我是油田買斷退休人員,退休關系在大港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現在持有基本醫療保險專用卡。您能不能再詳細點告訴我支取個人賬戶資金的過程。
祝好!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加天津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異地安置人員可以辦理個人賬戶餘額的支取。異地安置是指參保人員退休後,到家居外地的的子女或親屬所在地居住半年以上者,可以辦理異地安置。不知您是否符合異地安置的條件。如果符合條件,您可以持醫療保險卡到所屬服務銀行繼續支取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金額。如果不符合條件,參保人員2010年以後個人賬戶不能支取現金,只能就醫使用。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