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龍泉裡居民(原大東莊村民),我現在正在工作,單位給上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而村裡又給上了農民失地養老保險,請問將來這兩個保險是合在一起呢,等我老了拿雙份養老金,還是退還一個保險費用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已與本市城鎮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以及按月領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被征地農民,不適用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
如果參保人員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後實現就業,征地參保人員就業以後應參加城鎮企業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凡符合退休條件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同時,其原參加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險的繳費時間和繳納費用可予以折算。具體辦法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征地參保人員中斷就業並中止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在中斷就業期間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但不符合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享受養老待遇,其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返還給本人。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