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是南開區水郡花園的業主,2008年6月取得水郡花園《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證》,至今已滿兩年有餘。但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廣大業主至今未能辦理房產證,這使大家的權益完全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通過了解相關政策,《關於預告登記權利人辦理房地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特別是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於頒布的《關於預告登記權利人入住滿兩年後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相關程序的通知》。
我迫切的想得到權威部門的認真答復,我們普通的老百姓是否能夠按照這些相關的規定自行辦理房產證呢?
老百姓用攢了一輩子的血汗錢買一套房子不是容易的事情,取得房產證是從法律上對房子歸屬進行的一個確認,開發商的過失不應該讓我們業主替他背負和承擔!
真心希望能得到百忙之中您的最真實、有效的答復!
包小榮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答復如下:
經核查,該項目坐落於南開區芥園西道東半北側,由天津弘澤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開發建設,因該項目建築規模超出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建築規模,須補交土地出讓金。因此,該公司至今未申請辦理水郡花園的房地產初始登記。
2010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