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選定門特指定並執行的醫院,是否可以更改,有什麼手續?
尊敬的網友:
您好!治療醫院一旦選定,原則上不允許變更。對因特殊情況確須進行變更的,由參保分中心進行審批,同時由系統記錄其變更原因。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