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北鎮金廈水語花城花溪苑的業主,並不是住頂樓,今年5月開始裝修,至今未入住,偶然發現封閉的陽臺漏水嚴重,導致陽臺新裝的家具泡水變形,吸頂燈進水已壞,容易發生觸電危險。我們找到物業,物業說代為轉達至開發公司, 但什麼時候維修防水不知道,修了之後再考慮索賠,去物業時發現許多業主保修漏水問題,有些業主年年報修。開發商可以這樣不管嗎?我們買到不符合標准的商品房,難道沒有主管部門乾預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中北鎮政府了解情況。辦理結果我們會通過二次答復的方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7月2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中北鎮政府了解情況。據向小區物業了解,小區物業已聯系開發建設單位和建設施工單位進行維修,開發建設單位承諾會負責解決業主的經濟損失和賠償事宜。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