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領導您好,我是本市居民,本市戶口政策規定,投配偶落戶,要求1.外地或本市農業戶口的人員與我市居民結婚,年齡在35周歲以上,並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員,可准予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外地農村婦女與我市農業人口結婚的,以及本市『兩區三縣』農村婦女與其它13個區農業人口結婚的。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投靠人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復印件。
我的疑問是,我是兩區三縣(寧河)的非農業戶口居民,2004年已與河北區居民結婚,想通過投靠配偶方式把我的戶口遷到河北區,請問有年齡和結婚年限限制麼?規定中只提到了外地和本市農業戶口有年齡和結婚年限的限制。但我是非農業戶口是否可以辦理戶口遷移?
多謝領導回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7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