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設計單位的工作人員,到現在沒有發防暑降溫費了還,怎麼辦啊。有可能不發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應當為在崗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每年6月至9月按月發放或一次性發放。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建議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