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有人諮詢過類似問題,西青區政府辦公室給出正在積極協調解決中的回答,但是看到回復時間是2009年1月20日。這距離現在太遙遠了,請問有沒有最新的進展情況。
據了解,2010年國家下達了集中清理『小產權』的工作。請問政府,龍居花園1、2、3區的房屋、土地屬於什麼性質?一是土地違法,總體規劃雖然是建設用地,但是沒有辦理正規的土地出讓手續,不過,土地上的建築沒有違反規劃。
第二類是土地不違法但是規劃和地上建築違法。所謂土地不違法即農地流轉符合指標,變為集體建設用地,但是根據我國目前的規定,集體建設用地不得建商品房更不許出售;或者沒有申請建設許可自行蓋房子。
請政府理解百姓的擔懮,並給予解釋和有利於低收入人群的解決方案,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大寺鎮政府了解情況。據了解,龍居花園1、2、3區的房屋,土地屬於國有性質土地,房屋均有合法手續,現正在辦理房產證的有關事宜。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