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呂剛: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了解相關情況。我們會將辦理結果通過二次答復的形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0年5月25日
尊敬的呂剛:
您好,您的問題,我委相關部門責成塘沽區永利供熱公司解決,現將了解核實情況回復如下:
經供熱公司查貽豐園1-2-602供熱用戶於2010年5月22日確實交納了2010-2011年度采暖費共計貳仟壹佰陸拾玖元陸角整。當時由於提前預收采暖費,現場交費人員較多,供熱公司收費人員將502用戶面積錯看成602戶面積,導致多收該戶采暖費肆佰陸拾捌元捌角整,對此供熱公司已責成相關人員上門進行道歉解釋,並如數將多收部分予以退回,得到了您的諒解。
至於您提出的另兩點要求:自2000年開始繳納的采暖費所使用的面積和收取的采暖費均無差錯。關於用戶提出正式發票問題,供熱公司完全使用天津市供熱行業統一收據,無違規情況。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0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