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1969年去內蒙古插隊,在1976年用割草機乾農活時不慎失去右手,造成傷殘(殘疾證上認定三級傷殘),問怎樣申請工傷。
尊敬的張萍:
您好!工傷認定的申請,由用人單位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或者建立勞動關系有效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明、發生傷害原始材料等。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