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市紅橋區民暢園的居民(經濟適用房),前幾天,剛拿到新房的鑰匙。在辦手續期間,我們繳納了一年零半個月的物業費,還有垃圾清運費5元/平方米,另外還收取了200元服務費,我想請問對於經濟適用房來說物業費1.2元/平方米(高層),以及收取我們垃圾清運費5元/平方米和另外200元的服務費是否合理?
等待您的答復,謝謝!
梁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5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