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關於限價房申請標准中條款內容模糊的問題
關於限價房收入的說明,可以在『北方網政民零距離』欄目上找到市民政局的答復為:收入為上年度工資總額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後平均月工資總額。
http://ms.enorth.com.cn/system/2010/04/20/004638268.shtml
請問:
1.上年度工資總額怎麼算?現在是2010年5月,上年度是指2009年1-12月?還是2009年5月-2010年4月?
2.請盡可能詳細的說明『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指的是什麼?3險1金或5險1金嗎?還是只有保險不包括公積金?
近期,我專門去了趟南開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門,他們說審核收入歸街道辦事處管,我又到街道辦事處民政科諮詢,得到的答復是:當前工資和繳保險的基數取數值較大者乘以12個月來跟家庭人均收入標准作比較。
請問:
3.到底是按照市民政局所說的執行還是按照街道辦民政科的說法執行?請給出一個讓普通老百姓都能自己計算出來的方法。
我們夫妻二人都是大學畢業從外地來津工作的,都是集體戶口,在本市沒有其他親屬,沒有自己的房子,一直都是通過中介或上網租房子住(沒有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請問:
4.家庭現住房情況證明怎麼辦理?讓房東給出個書面的證明嗎?
我們屬於地地道道的夾心層,不同的計算收入方法直接會影響到我們是否有資格申請限價房,請相關部門的領導們對以上問題逐一答復。十分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