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東區真理道盛世嘉園的居民,此小區性質為經濟適用房,根據我了解,前不久住建部對外公布《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出臺的相關舉措,嚴厲打擊經濟適用房轉租,及改變使用性質,但是在我小區36號樓2門101的業主將房屋出租給一私立幼兒園使用,請問這是否符合規定,期待領導解答。
溫博頡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5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