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天津戶籍女人40歲以後,一直在外地工作,如果她想回天津的話,她的養老和醫療如何轉回天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目前我市養老保險關系跨統籌轉移的具體實施辦法正在制定當中,近期將要出臺。醫療保險關系跨統籌轉移接續辦法,應當在2010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感謝您對我市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