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河東住,後來單位調房搬到西青住(復康路延長線),戶口一直沒動,因為子女大了需要結婚用房,辦限價房的時候要以前的房本可是我已經交單位了,我拿不出來以前的房本,怎麼辦?
謝謝。
尊敬的huihui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處理。經區房管局調查,根據《關於印發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文件,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需要提供以下要件: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家庭成員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3、家庭現居住情況有關證明材料(住房權屬證明和住房租憑合同為原件和復印件,其餘為原件);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住房證明;戶籍所在地住房屬於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提供該住房權屬證明或公有住房租憑合同。
經了解,因您落戶地房產屬於單位,建議您通過單位出面,與目前此套房屋承租人協商,提供此套房屋的公有住房租憑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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