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員工在試用期單位是否應該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保險費?
尊敬的田科平:
您好!《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此在試用期單位也應該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保險費。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