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1月應聘到某單位上班,三月初單位要求我從人纔市場將養老保險轉到該單位繳納,我的保險在轉移時只交到2009年12月31日。請問我的2010年月1日至3月31日的保險是否應由現單位繳納?
您好!按照規定,與用人單位建立和形成勞動關系並獲得1個月以上工資收入的從業人員,單位就應該為職工辦理參保手續,因此試用期間單位也要為職工繳納保險。,對於單位的欠繳行為,您可先與單位協商,如協商不成可通過勞動仲裁或勞動監察部門進行維權。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