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承包的土地有60多畝,種植一些果樹和農作物,榮程聯合鋼鐵有限公司建在了我們附近,常年受到鋼廠的大氣污染,果樹和農作物的收成大減,而且很多果樹已經死了,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已經反映過,沒有得到妥善的處理,我們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費,請問我們應該怎麼辦?向哪個部門投訴?還是直接起訴?請盡快回復謝謝!
尊敬的邵士纔網友:您好。
您提出的農作物、果樹被污染,要求賠償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條『造成大氣污染危害的單位,有責任排除危害,並對直接遭受損失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天津市環境保護局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