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今天去薊縣人民醫院拿藥(肝硬化),以前可持『新農合特病卡』門診報銷40%,現在天津的城鄉居民保險(12項特病)把『肝硬化』給取消了。而恰恰這種病在我們這個乙肝大國所佔比例重大!請問肝硬化這種需要長期服藥治療的曾經列入"新農合特病"范圍的疾病怎麼能享受醫保報銷?應該到什麼級別的醫院拿藥(該級別醫院沒有藥物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市醫療保險政策規定,肝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可以列為門診特殊病支付范圍。如果不屬於此種情況,城鄉人員可以選擇在一級或社區醫院進行門診治療,享受相應報銷待遇。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