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顏東裡暖氣在正月15後(注:3月1日)達不到供暖溫度,近期暖氣已經完全沒有溫度,能否給予解決、賠償。謝謝。
尊敬的andy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經與區供熱部門聯系,現網上答復如下:
目前,正常的采暖期已過,市政府要求延長供熱時間,因天氣不斷轉暖,延長期內暖氣供熱強度以室外天氣好壞為准,由供熱部門自行掌握,在此期間,不收取供熱費用。您所反映3月1日後暖氣達不到溫度,應及時與我處反映,但目前已出正常采暖期進入延長期,故無法給您測溫。明年供暖期內若再次出現此種現象時,請您及時與政府相關部門聯系,為您協調解決此事。注:若需要解決、賠償供熱問題,需掌握住所暖氣不熱或溫度不達標的依據,可要求供熱辦工作人員進行測溫,開具測溫證明。區房管局供熱辦電話:26837131。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