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們:
我現有有些問題需要諮詢一下,但是同時希望你們能為我保密,謝謝。
我夫妻由於感情方面出現了問題,現想辦理離婚手續,財產方面也基本都達成了一致意見,但是有些問題我們還是需要諮詢一下。
我們現在有一套房子,名字寫的是我愛人的名字,也是以他名字辦理的貸款,貸款截至目前為止還沒有還清,我們達成協議,這套房子將來歸我所有,我想諮詢一下,在有貸款的情況下,能否把他名字更換為我名字,我來負責還貸款,如果不可以過戶,如何解決?如果將來辦理了離婚手續,幾年後,當我把貸款還清後,再進行過戶,把他名字改為我名字時,是否還需要交納過戶費?
希望你們能告訴我如何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同時也希望不要在網上公開,為我保守秘密,謝謝。
wknh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