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西青區冬雲家園小區的業主,我們小區的物業公司(天津風和物業公司)在我們辦理入住手續時,要求我們繳納裝修保證金和裝修期間垃圾清運費纔能領鑰匙,現請問主管部門對於『裝修保證金和裝修期間垃圾清運費纔能領鑰匙』這樣說法是否合理合法?若不合法請相關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裝修保證金和裝修期間垃圾清運費的收費標准和計算方法有沒有相關國家規定?
按照裝修保證金的用途,應在業主裝修完成之後即可進行相關退還手續,但是物業公司要求在一年後返還,此做法是否合理合法?並請相關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了解情況。關於裝修保證金問題,裝修保證金應在業主裝修完成之後,確無拆改等情況下,物業公司應與業主辦理相關退還手續,不應該規定在一年後退款,對此我區房管局已責成物業公司改正。關於裝修期間垃圾清運費的問題。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一般包括裝飾裝修工程的內容和期限、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和處置以及相關費用等。』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和業主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並收取相關費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