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是2004年就業北辰一家私企,2006年辭職考研,公司停保,2007-2010年在校讀研,今年畢業工作於東麗區某企業。想諮詢下,這種情況下,2006年-2010年間保險問題該怎麼辦,是不是需要個人補繳,繳多少,讀研期間保險等還用補繳嗎?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出現間斷繳費,可以個人參保形式補繳社會保險。在用人單位就業時辦理補繳,需要單位協助將職工檔案轉至個人繳費窗口辦理補繳手續或待勞動者再次處於失業狀態時,在個人繳費窗口辦理補繳。
繳費標准,一部分為歷年繳費基數乘以繳費比例再乘以補繳月數,另一部分為部分補繳額。
2007年,繳費基數2422,繳費有困難的可以在1200至2422之間選擇確定,繳費比例20%。
2008年,繳費基數2876,繳費有困難的可以在1360至2876之間選擇確定,繳費比例20%。
2009年,繳費基數3520,繳費有困難的可以在1360至3520之間選擇確定,繳費比例20%。
2010年,繳費基數3810,繳費有困難的可以在1525至3810間選擇確定,繳費比例20%.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