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針對社保提出幾個問題,期待您的回復,謝謝。
我的父母都沒有工作,也沒有就業經歷,2008年兩個人都補了保險,是從98年開始補的,現在都享受靈活就業保險補貼。我的母親明年10月份就50歲了,但是保險年限不足15年,請問這種情況能不能補足保險年限然後申請退休?如果可以補的話,是不是按照當年的基數繳費?那部分能不能享受靈活就業保險補貼?
另外,請問他們現在看病有門診嗎?退休以後還能不能享受門診待遇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到達退休年齡繳費滿10年不滿15年,可以采取後延繳費的形式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而不能采取補繳年限的方式。
對於後延繳費期間沒有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