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左右因癌癥失業。現今48歲,男。我在腫瘤醫院有剛得病兩年的病歷存檔。我現在想辦病退不知道還要什麼手續。有些問題是問勞動局還是問社保中心。
尊敬的『沈長軍』網友: 您好!首先感謝你對我們工作的關注和支持。關於您諮詢的辦理病退事宜,我市目前執行《關於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殘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和《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的通知》相關文件規定,凡申請辦理病退人員,必須具備兩個前提條件:一是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二是必須是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病種范圍。凡符合上述條件的,本人可向單位或檔案存放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辦理因病提前退休的相關手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區勞動局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