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瀕開裡13-2-301的業主,2010年1月我發現陽臺外牆開裂,有脫落的危險,(在瀕開裡小區像我這樣的情況很普遍,有的陽臺比我的還嚴重)可能會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我立即聯系了港務局設施處設在濱海新區政府東面、港務局辦公大院東門的房管部門(電話:25704664),工作人員聽到反映情況後答復:陽臺外牆開裂他們不負責維修,並不能給出合理的解釋,而且拒絕在我的【書面維修申請】上簽署【不負責維修的意見和理由】,我現在不知該怎麼辦?
我查閱了有關材料,房屋外牆和結構需要維修,應由房管部門負責用維修基金維修。請政府相關部門給予盡快解決。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經收到,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待有具體處理結果後會及時向您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塘沽管委會
2010.2.24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房管局處理您提出的問題,並將處理結果反饋如下:
從行政管理角度該局積極聯系產權單位,溝通協調問題,目前產權單位正在著手處理。至於後繼維修基金使用問題,該局將會積極配合。
20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