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領導及相關委辦同志你好:
我是一名天津市普通的公民。我建議將現行的供暖標准溫度規定在18度,不要強調所謂的正負2度。如果是大於18度固然是好,但如果只有16度也算符合條文,難免有些牽強。因為我們很多家庭居住的樓房暖氣設備老化、結構不完善。特別是一些老人自己居住的單元,如果只有16度,恐怕要穿著棉衣在家過冬了。希望市領導能真的從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發,不要遇到問題就那所謂的條文來搪塞群眾。
尊敬的孫傳旺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0年2月5日
孫傳旺同志:
您好!您的來信我辦已收悉。感謝您對我市供熱事業的關心,提出的寶貴意見我們會在今後制定相關文件時加以考慮。
201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