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去年考的天津的公務員,2009年9月入職,我想諮詢一下探親假的問題。
1、父母都在外地,未婚,一年有幾天休假?
2、工作未滿1年有探親假嗎?
3、和帶薪年休假衝突嗎?
謝謝。
尊敬的馬先生:
您好!國家機關工作滿一年的職工,與父母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加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與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2月5日